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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(第10号)

2020-02-14 08:16:44 来源:苏尼特右旗微发布   责任编辑:申慧珍

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
防控工作指挥部令

(第10号)

 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,命令如下:

  自此令发布起,全盟不具备预检分诊、发热筛查和发热患者留观条件的个体诊所和医疗机构,不得收治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等新冠肺炎典型症状的人员;出现上述症状者,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嘎查村(社区)报告,并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。全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到患者家中出诊。全盟所有药店停止售卖退烧、止咳类药物。

  各地各级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管、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。

 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
 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

  2020年2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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